1.2工程范围:现场勘查,方案报审,图纸设计,协调供电局、市政等相关部门,箱变及分支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基础,检查井、转弯井及三通井的砌筑,电缆及保护管敷设,过路拉(顶)管,相关附件等的安装,协调验收以及送电等。2.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3.申请人自2019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9日止(近3年),承担过合同额100万以上的电力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2.5.申请人自2019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9日止(近3年)申请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申请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3.1时间:2022-11-10 08:30:00至2022-11-14 16:30:00(北京时间)3.2.方式:申请人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审计报告、企业自查承诺及信誉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工本费汇款单等提供pdf版彩色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