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开展5个光伏项目的EPC招标,总规模直流侧为5.4GW。5个项目均要求今年4月开工,11月16日并网。
本项目规划建设 1000MW光伏。本工程共计 303 个子方阵,每个子阵直流侧安装容量为3.9468MWp,每个子阵安装光伏组件6864块,每个子阵包含264个光伏支架。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195.8804MW,共安装 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2079792块。根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本项目共建设2座升压站,有人值守站和无人值守站升压站,无人值守站升压站通过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有人值守站升压站 220kV侧,导线,单回线km,有人值守站升压站通过一回 220kV 线kV 侧,导线,单回线km。
(1)勘察设计:光伏厂区、35kV集电线kV升压站、进站道路、检修道路及施工道路,含勘察测绘、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6)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电力业务许可等)。
(11)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2)负责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14)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分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100万千瓦工程光伏区、配套的2座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本工程规划设置455个分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子阵交流侧容量为3.3MW/3MW,子阵直流侧容量为3.9468MWp/3.588MWp,单个子阵共安装6864块/6240块光伏组件,支架共计264个/240 个;其中3.3MW子阵450个,3MW子阵共计5个。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1794MW,共安装575Wp 单晶硅光伏组件3120000块。
新建3座220kV升压站,分别为1#升压站、2#升压站和3#升压站。1#升压站汇集 750MW光伏装机。2#升压站汇集光伏容量540MW,3#升压站汇集光伏容量 210MW。
1#升压站通过单回220kV线#升压站打捆后,通过单回220kV线kV线路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结论为准。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包括光伏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外交通工程等)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合规性手续办理(详细划分界限),同时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光伏厂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kV升压站。及进站道路、施工道路,含勘察测绘、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组件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稳设备、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调相机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监检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6)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等)。
(10)完成光伏场区征地范围内所有围栏设施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边界、经过或穿过场区的公共道路及设施两侧等),并满足安全及发包人验收要求。
(12)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4)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 号) ,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负责本工程的智慧电站建设,包含5G网络全覆盖。
(15)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分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150万千瓦工程光伏区、配套的3座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